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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所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課:業務承攬簽約、運輸計劃、貨櫃貨箱運輸計劃、稽核、事故
處理事項。
二、機具管理課:各種車輛及運輸機械作業之管理、調撥、維修稽核事項

三、倉儲課:倉儲管理、籌劃、調配、倉儲檢核、調查統計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印信、事務保管、出納、修繕、產業管理及不屬其他
各課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