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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員工訓練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中心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教育組:教務計劃、選聘講師考核統計等事項。
二、訓練組:獎懲,請假保健、課外活動、生活指導等事項。
三、總務室:文書、事務、出納、福利及不屬其他各組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