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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局材料處為辦理材料倉庫運輸管理及全路材料預算編制及管制調度等事
項得設下列各廠、中心。
一、台北、松山、高雄、花蓮材料廠,并得視業務需要於沿線重要地點設
材料庫。
二、材料管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