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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1 條
本所車勤服務部及各餐廳各置經理一人,車勤服務部置副經理一人,各分部各置主任一人,並置專員一人,稽查一人,勞工安全衛生室主任三人,其中二人兼任,勞工安全管理師一人,兼任,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一人,兼任,業務助理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