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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組織通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局為辦理材料採購儲運、管制、調撥及工程、勞務採購之招標、決標、訂約等事項,得設北區、中區、南區供應廠,並得視業務需要於沿線重要地點設材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