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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本分局辦理港埠工程及維護港區設施,設港埠工程所,置主任 (由各級工
程司兼任) ,其餘所需人員,均由本分局總員額內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