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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管理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船舶管理所 (以下簡稱本所) 設各課、隊、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調度課:港勤船舶及及帶解纜、給水人員之調派與連繫等事項。
二、維護課:港勤船隻之維護及檢修等事項。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課: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繫纜隊:商船靠泊帶纜、啟碇解纜及繫泊浮筒等事項。
五、港勤隊:港航、公務、裝卸、浚港分隊船員管理、督導考核及助勤調
派與船舶組合作業之計畫釐訂與指揮等事項。
六、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財產及物料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