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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棧埠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棧埠管理處 (以下簡稱本處) 設各課、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倉儲課:設整理、分配二股,掌理倉位準備、分配、碼頭聯絡及倉儲
設備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二、搬運課:設裝卸、監理、貨櫃、駁運四股,掌理裝卸作業,工人調配
、貨物駁運、貨櫃裝卸等事項。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室:勞工安全管理及勞工衛生管理等業務及其他有
關事項。
四、總務室:文書、庶務、出納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