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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中心置秘書、組長、研究員、副研究員、課長、助理研究員、助理、課
員、辦事員、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