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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港埠工程處(以下簡稱本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港灣疏浚工程之設計、發包及船機管理等事項。
二、關於土木工程之設計、發包、施工、考核、維修等事項。
三、船舶機具之修護事項。
四、關於勞工安全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港埠工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