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灣設施、船舶指泊、信號指揮、船舶檢丈及監理、海事評議、港灣導航設施管理及港區環境衛生保護等事項。
二、港埠業務規劃與研發、資訊管理、港埠營運與收費及棧埠營運等事項。
三、港埠工程規劃、設計發包督導、機電規劃設計及維修管理等事項。
四、港區土地之運用發展、經管、使用及出租收益等事項。
五、其他有關局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