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電信人員升資甄審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會會議須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並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
為決議。
前項決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行之,決議票應密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