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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拓建工程處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本處置課長、主任、正工程司、副工程司、副主任、幫工程司、工程員、
課員、材料管理員、材料員、辦事員、助理工程員、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