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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所置主任秘書一人,組長六人,職務均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組長六人,科長三人,由研究員兼任;研究員六十人至六十八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其中十二人職務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秘書二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副研究員二十一人至二十九人,專員六人至八人,職務均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助理研究員二十五人至三十三人,科員七人至九人,職務均列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辦事員七人至九人,職務列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書記三人至五人,職務列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