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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交通部電信總局戰地電信工作總隊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交通部電信總局戰地電信工作總隊 (以下簡稱本總隊) 掌理左列事項:
一、動員整備時期
(一) 配合國家總動員之通信動員準備事項。
(二) 年度電信動員計畫之修訂及執行情形彙報事項。
(三) 配合軍事,民防演習之聯繫、協調及有關業務之督導事項。
(四) 電信防護應變之整備事項。
(五) 本總隊人員之訓練,列管、編組、進修、聯誼及異動管理與有關機
構之聯繫、配合等事項。
(六) 本總隊器材裝備之需求計畫及戰備器材之整備與檢查等事項。
(七) 本總隊戰時編組狀況之年度檢討及調整等事項。
(八) 戰地電信整建之研究、計畫與準備事項。
(九) 戰地電信工作手冊之研訂與講習事項。
(十) 其他有關電信總隊、動員業務及電信防護應變之整備事項。
二、全面動員時期
(一) 依作戰任務需要及動員有關法令之規定,執行本總隊人員與器材裝
備之集結編組及出發整備事項。
(二) 依戰區最高指揮官之指揮或作戰管制,執行戰地電信之接管 搶修
、防護、管制、經營等整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