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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國防部通信聯合會報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5 條
議事日程之編訂,開會之紀錄,決議事項之呈報。通知與發佈,有關調查,統計及其他之準備事項,由執行秘書指派其工作人員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