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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附屬氣象測報機構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局附屬氣象測報機構掌理左列事項:
一、天氣圖表之填繪、分析及研判事項。
二、氣象預報及警報之發布事項。
三、地面、高空、海洋、農業、漁業、自然生態、水土保持、森林資源、大氣污染氣象之觀測及資料整理、統計事項。
四、地震、火山及海嘯之測報事項。
五、國內外氣象資訊之接收、處理、供應及傳播事項。
六、氣象電信業務及電信保密之執行事項。
七、氣象衛星資料之接收、處理及供應事項。
八、氣象雷達觀測及資料之供應事項。
九、基本氣象儀器之校驗及維護、檢修事項。
十、與氣象有關之天文觀測、曆象資料編算及研究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氣象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