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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飛航規程修編委員會設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會會議紀錄及決議事項辦理之規定如左:
一、本會各次會議決議事項,均應詳細列入紀錄,以備查考。
二、會議紀錄應分別函送各參加會議單位人員,並請辦理有關決議事項及
將結果函覆本會。
三、有關飛航規程修編案決議事項之辦理情形,應按飛航規程名稱分別詳
細登記,並實施定期追查,務使其能保持最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