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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技術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本所教務主任,總務主任,實習主任由民用航空局遴員呈由交通部派充,
教官由民航局聘任,其餘人員由民用航空局派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