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各港務局海事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4 條
本會置執行祕書一人,由航政組海事課課長兼任之,承召集委員之命,綜
理本會日常事務;置海事檢查員一至四人,辦事員一至三人,由航政組人
員中調兼之,受執行秘書之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