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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交通部電信總局所屬各區電信管理局組織通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區電信管理局設三處至九處及一庫,分別掌理各區管理局所掌事項,並
得分科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