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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本局設人事室及會計室,各置主任一人,依法律規定,分別辦理人事、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前項各室所需工作人員,應就前條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