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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組織法(34.04.29制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4 條
公路總局設科長二十人至二十六人,薦任;科員一百六十人至二百一十人
,辦事員五十人至七十人,均委任;承長官之命,辦理各科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