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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原子能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2 條
本法第十六條第一項所稱核能級產品,指其設計、製造、檢驗、測試及更換等之品質保證作業,符合核子反應器設施品質保證準則或主管機關認可品質保證方案規定之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