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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公平交易委員會(以下稱本會)主管之財團法人(以下稱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辦理;其未規定者,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辦理。
前項所稱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