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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發放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公平交易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依本辦法發放之檢舉獎金,除有第九條所定情形外,已發放之獎金不予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