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公平交易委員會卷宗閱覽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 條
申請人得攜同一人協助影印、列印或抄錄卷宗資料,隨同人員應繳驗身分
證件,但不得僅由隨同人員單獨在場影印、列印或抄錄卷宗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