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會議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公平交易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6 條
委員對於會議決議有不同意見或協同意見者,得要求將其不同意見或協同
意見載入會議紀錄,或登載本會網站。
前項登載本會網站之委員不同意見書或協同意見書,除逾期提出或提出後
聲明不發表者外,應與處分書或不處分決議書一併登載,並記明提出者之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