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輔導準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輔導機關對中小企業發展狀況,應經常調查研究,提出報告及建議,供有
關機構參考採擇。
前項調查研究,得委託大專院校或專業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