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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中小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副執行秘書一人及其他因業務需要之辦事人員若干人,分組辦事,均由本部就現職人員派兼之;並得視業務需要,依規定聘用三人至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