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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地區參與再生能源設置示範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以下簡稱本部)。
有關第七條至第十一條及第十三條至第十八條所定事項,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經濟部能源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