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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再生能源發電業申請直供審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再生能源發電業應依本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定期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電能供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