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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經建設施公共建設使用土地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9 條
被徵收取得地上權之土地設定有他項權利者,土地所有權人於領取補償費時,應檢附債務清償證明、他項權利塗銷證明文件或他項權利人同意所有權人領款之同意書,或會同他項權利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