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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油源不足時期油品配售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辦法所稱汽車、機器腳踏車,係指領有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之汽車、
機器腳踏車。
未領牌照之車輛,依第五章一般用油之規定辦理油品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