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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能源管理人員及空調能源管理人員登記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細則第八條之數量規定,適用於本辦法時,其年平均量係指六十九年之
使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