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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9 條
各機構為應業務需要,對於業務性質特殊,難以羅致之專門性或技術性人員,得約聘(僱)人員擔任之。
新進約聘(僱)人員,應依公開、公正及公平之原則遴選適當人員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