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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金門馬祖地區菸酒產銷與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財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入出本地區機場、港口、碼頭菸酒之管制及查緝工作,由警察機關會同軍
憲單位為之;其他處所,由警察機關或其他治安機關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