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支領月退休給與退休人員赴大陸地區長期居住改領停領及恢復退休給與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8 條
本辦法所適用之書表格式,由經濟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