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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78 條
保請免試升等,應將被保人員品德才能及勞績事實,詳細列舉,由主管員負責依照填表彙保(表式見附錄五)倘所報不實,該主管員應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