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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鹽務人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國營事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7 條
定期考績應用考績表按照考核項目,分別詳細填註,計算分數,評定等級,以為獎懲之標準(表式見附錄七)但甲等人員由鹽務總局局長親自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