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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鹽政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6 條
鹽之供銷,由鹽政機關依產、運供需情形、人口分佈及社會、經濟、交通
狀況,統籌調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