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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中國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辦法施行細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8 條
中船公司從業人員於退職或亡故時,依本辦法第十一條訂定辦法核發給與
應採儲金制,並報經濟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