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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日間空襲期中限制用電臨時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為防止轟炸漏電火患,維護公共安全,以及限制用電減輕負荷,保護電力
公司發、變電設備藉供防空警報器用電起見,依據防空法第三條及防空法
施行細則第四條第六款之規定,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