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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各事業機構激勵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 條
節省燃料或減少損耗,以保持品質為前提;由工作人員個人或群體,在操
作過程中,特別注意鍋爐效率,以節省燃料,或努力減少用料損耗,以降
低成本具有節省實績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