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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各事業機構激勵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激勵以發給獎金或獎品、獎牌、獎狀等方式行之。
獎金應基於各個獎金項目在一定期間內能超過其核定績效標準所產生之效
益中提成發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