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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自來水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3 條
自來水事業不遵守主管機關依第八十五條所發之命令者,處三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