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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 條
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對象,以經中央自來水主管機關核准經營之自來水營運單位或縣(市)政府核准之自來水合作社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