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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石門水庫多目標運用規則(新 88.06.30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 條
經濟部 (以下簡稱本部) 為執行石門水庫 (以下簡稱本水庫) 灌溉、發電
、給水、防洪等四功能之運用任務,特訂定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