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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省灌溉事業管理規則(新 88.06.30 訂定)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0 條
亢旱時期二個以上管理機構對同一水源發生爭執時,除依水利法第二十條
規定辦理外,主管機關應責成經濟部水利署召集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並
得派員分水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