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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水利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13 條
申請捕撈孳生魚類(物)應提送申請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其申請書應載明捕撈方法、種類、大小及數量。